日前,记者从西安市社保中心获悉,西安市201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开始啦!
用人单位须在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进行缴费基数申报。未按时完成缴费基数申报的单位,单位的增减变更和待遇暂停,待完成申报后,恢复正常。医疗、生育保险实行西安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工伤、失业保险实行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从10月起用人单位各险种缴费基数等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8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7949元的,以17949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590元的,以3590元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8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5603元的,以15603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121元的,以3121元作为缴费基数。
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基数以2019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590元或5983元确定。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康乔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