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零售互联网贷款引入外部专业催收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零售互联网贷款引入外部专业催收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零售互联网贷款引入外部专业催收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2. 资金来源:自筹
3. 项目编号:TC220906W
4. 招标内容:中国光大银行“零售互联网贷款引入外部专业催收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5. 合作期限:拟定为3年,合同每年签署一次。
6. 中标人数量:7家。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含);
(3)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 投标人在2019年至今:具备至少2个银行的零售互联网贷款/零售线下贷款案例(银行包括:全国性商业银行或互联网银行),或具备至少2个平台零售互联网贷款案例(平台零售互联网贷款案例的贷款出资方至少包含1个全国性商业银行或互联网银行),或具备至少1个银行的零售互联网贷款/零售线下贷款案例及1个平台零售互联网贷款案例;
(6) 投标人委外催收机构应具有合法催收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金融服务外包业务、金融机构信贷催收服务、对银行账户缴还款进行提醒服务、应收账款管理外包服务、合同违约提醒通知服务、受银行委托从事催缴提醒服务、向银行提供/受银行委托对信贷业务应收账款/信贷违约逾期户开展电话呼叫/提醒/通知/催告服务、或其他能够体现出投标人具有催收服务经营范围的至少1项的内容;
(7) 投标人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及人员规模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 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的企业财务报告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加盖公章);
(9) 投标人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项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0)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11) 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1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数量达到21家或以上时方可开标。
9. 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发售标书网上发售。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l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l 投标人在2019年至今:具备至少2个银行的零售互联网贷款/零售线下贷款案例(银行包括:全国性商业银行或互联网银行),或具备至少2个平台零售互联网贷款案例(平台零售互联网贷款案例的贷款出资方至少包含1个全国性商业银行或互联网银行),或具备至少1个银行的零售互联网贷款/零售线下贷款案例及1个平台零售互联网贷款案例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l 投标人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及人员规模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l 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的企业财务报告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加盖公章)。
(2)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须支付200元平台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由----平台收取。);
(3) 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 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全部改为平台购买(详见招标文件发售及附件特别告知)。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未在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0.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6月22日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