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吕江涛|北京报道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医药股的表现格外受到市场的关注。
然而,也并非所有医药股都是业绩与股价双升,比如康美药业(ST康美,600518.SH)因财务造假近300亿被证监会处罚,坑惨了10多万投资者。而在康美药业之后,还有医药企业因为财务造假收到罚单,延安必康(002411.SZ)就是其中之一。
近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近5个月之久的延安必康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的违法事实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实控人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近45亿;二是累计虚增货币资金36.63亿元;三是信批内容不准确,存在误导性陈述。
虚增30多亿货币资金“补窟窿”,交易所问询是否需要“戴帽”
8月19日,延安必康公布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要求公司对8月18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情况进行补充说明。其中最受投资者关注的是“逐项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条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股票简称前加上ST,俗称“戴帽”)。
而在8月18日延安必康公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则详细披露了公司的多项违法事实,其中包括“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44.97亿元资金的情况”。
延安必康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中国证监会陕西证监局查明:2015—2018年延安必康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44.97亿元。其中,2015年发生额为7.05亿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3.42%,期末余额为6.71亿元;2016年发生额为13.72亿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6.21%,期末余额为18.85亿元;2017年发生额为16.48亿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7.70%,期末余额为20.73亿元;2018年发生额为7.72亿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8.06%,期末余额为27.46亿元。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所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主要是指,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等。
这种行为属于控股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而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俗称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一直是监管机构重点打击的违规行为。
为了掩饰这种违规行为,延安必康采取了虚假财务记账、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方式。
据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披露,延安必康在2015年度虚增货币资金7.94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15.18%;2016年度虚增货币资金20.57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24.31%;2018年度虚增货币资金8.12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8.47%。三年合计虚增货币资金36.63亿元。
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拟决定:对延安必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对此,有投资者表示60万元的处罚太轻了。但多位法律界人士都表示,60万元已经是老《证券法》的最高额度行政处罚,延安必康的违规事实在新《证券法》实施之前已经结束并且已被证监会调查,对其处罚只能根据老《证券法》作出,否则也有违法治精神。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法律责任除了行政责任,还有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本案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6年4月26日到2020年3月26日之间买入延安必康 (002411)股票,并且在 2020 年 3 月 26 日后卖出或持有延安必康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终审判决确定。在证监会正式处罚出来后,投资者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
多次蹭“抗疫概念”,重要股东疯狂减持
除了上市公司被处罚外,延安必康的实际控制人李宗松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香兴福、谷晓嘉等24名涉案董监高人员也被给予警告,并分处3万元至30万元罚款。
公布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延安必康连续两个交易日股价大跌,8月19日下跌4.91%,8月20日再次大跌6.42%,收于6.71元/股。
延安必康近期股价走势图
投资者受到的伤害显然还不止于此。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指出的“信批内容不准确,存在误导性陈述”主要是指:
2020年2月5日,延安必康披露《关于收到加快口罩等疫控防护品生产紧急通知的公告》,称将尽快完成医护级口罩和防护服生产线的改造,提前做好上游原材料采购、运输等生产保障工作等。
2月5日收盘后,延安必康披露补充公告,称目前尚无口罩生产业务,尚未取得口罩生产许可资质,并提示存在不能及时获取生产许可资质等相关风险。
2020年2月7日,延安必康披露《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称拟与深圳市图微安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微安创)"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称肺纤维化是新型冠状病毒疾病的重要特点,是重要临床表现之一等。
2月10日收盘后,延安必康披露补充公告,称该项目属于新药研发,目前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预计2021年完成临床前开发工作,2022年一季度申报临床,2025年完成临床II试验,绿色通道申请生产上市,并提示存在实现商业利润需要较长时间、本次合作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因素等风险。
在延安必康披露加快口罩生产的通知及开展肺纤维化治疗等战略合作后,公司股价于2月5日、6日连续涨停,2月7日最高涨幅达9.6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2月7日问询关注及公司补充披露相关内容后,上市公司股价由涨转跌,2月10日、11日跌幅达 9.98%、5.65%,反映延安必康披露的上述相关信息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
因此,延安必康2月5日、2月7日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不准确、不完整,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构成误导性陈述。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还注意到,在延安必康频繁蹭“抗疫概念”热点的同时,公司的实控人和多位重要股东却在频繁减持。
有业内人士分析,延安必康之所以今年以来频繁蹭“抗疫概念”的热点,除了股东的减持需求外,还因为该公司实控人存在大比例股权质押的情况,一旦股票跌幅较大,就可能被强制平仓。
其中,延安必康的实控人李宗松今年1月就公告称,拟减持不超过4596.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而截至3月24日,其已被动减持(强制平仓)共1301.70万股。
延安必康的其他重要股东也在疯狂减持。据该公司3月25日晚间的公告,股东阳光融汇拟在未来6个多月内减持不超过3064.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去年以来,公司第五大股东、原九九久董事长周新基更是一路疯狂减持,至今年3月12日已累计减持了4850.87万股。
正是因为上市公司上述蹭概念的行为涉嫌信披违规,甚至是操纵股价,今年3月底证监会才决定对延安必康立案调查,随之牵出了实控人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近45亿和上市公司累计虚增货币资金36.63亿的“大雷”。
编辑: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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