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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卷款跑路、线下多家门店关门、上千名投资者巨额投资款不知去向……2016年底,广西同城人人贷前程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老板玩起失踪,导致这个在南宁有十多个网点、知名度较高的公司陷入舆论风波。
【往期报道☞ 2016-12-21 同城人人贷老板跑路了 怎么办?】
3月28日,广西同城人人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在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公开审理。由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邓锋兴潜逃国外,公司总经理刘彬公开受审。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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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息为诱饵
4000多名投资者上当
3月28日上午,上百名投资者坐在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的旁听席上。“广西同城人人贷”总经理刘彬被押上法庭受审。
据了解,现年30岁的刘彬是广西博白县人,初中文化。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
2014年8月15日,广西同城人人贷前程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挂牌营业(简称“广西同城人人贷”),刘彬占股19%、邓锋兴占股61%、同城人人贷金融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占股20%。
在经营期间,该公司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以“定投宝”及各类“标的”的名义发布理财产品,以10.8%至15.6%不等的年化利率为诱饵,通过营业网点及发布广告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以达到吸收资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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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该公司在南宁市、柳州市先后设立14家分支机构,并通过网上操作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经司法鉴定,截至2017年8月18日,“广西同城人人贷公司”通过线下、线上非法吸收投资者合计434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1亿多元,造成资金损失达2亿多元。
公诉机关认为,刘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
受审人称“替老板打工”
“不知道自己是否构成犯罪”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刘彬称,他只是替邓锋兴打工,“我没有参与策划和制定公司的业务模式,我在公司里面也没有决定权,没有起到决定性的作用,都是听老板安排而已,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构成犯罪”。
刘彬还表示,他只是个挂名股东,没有投资也没有获得分红,每月领取8000元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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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公诉机关指出,
2016年9月,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向“广西同城人人贷”下发《整改通知书》后,该公司仍然继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刘彬在邓锋兴出逃国外的情况下,仍按照其指示维持公司经管模式。
3
大部分投资者“血本无归”
希望法院严惩
记者了解到,大部分投资者都是被“广西同城人人贷”的高息以及其所制造的实力假象所吸引,投资金额从几万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大多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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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受害人代表当场控诉“广西同城人人贷”的欺骗行为,要求法庭予以严惩。
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资金巨大,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当日,受害者在法庭外等待。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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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门才 责编/大玮 明珠 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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