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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信托业务创新论文(公益信托业务创新论文题目)

2023-05-05 18:22:32 币知识 阅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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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执行方式 打造多个全国首例典型案例

2022年1月1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生态环境司法创新发展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副院长胡淑珠通报全省法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江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新余学院副院长徐忠麟,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教授、民建中央能源与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李秀香,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二级高级法官黄训荣等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创新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执行方式!江西法院打造多个全国首例典型案例

近年来,江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创立了环境资源司法全方位创新发展的“江西模式”,为服务江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创新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执行方式!江西法院打造多个全国首例典型案例

创新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执行方式,促进涉案生态环境修复落到实处是“江西模式”的最大亮点。在江西高院和民建江西省委会的协调推动下,2020年12月由该民主党派成员捐资,依法设立了专门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江西高院与该基金会签订《协议》,以公益信托的形式委托该基金会管理和监督使用全省法院环资案件涉生态环境修复的资金,此项改革举措为全国独创。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各地法院或案件当事人与该基金会共签订公益信托合同84份,接收生态环境修复监管资金 1623.19万元,完成公益信托项目33个,在建项目6个,已监管使用生态环境修复资金591.5万元。

江西法院积极探索总结裁判规则,打造多个全国首例环资典型案例。上饶中院一审、江西高院二审审结的“三清山巨蟒峰损毁案”,成为全国首例故意损毁名胜古迹入刑案和全国首例破坏自然遗迹民事赔偿案,对适用“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和确定生态破坏损失等方面,分别探索出了三条裁判规则,该两案例成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范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被评为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例,2020年度全国法院系统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获评第四届全国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奖,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案例数据库并在其官网上公布。

创新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执行方式!江西法院打造多个全国首例典型案例

2021年1 月,浮梁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跨省倾倒垃圾案”、武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非法捕捞案”,分别成为全国首例适用《民法典》惩罚性赔偿条款判决的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案,“浮梁跨省倾倒垃圾案”案的判决探索出两条裁判规则,该案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组织评选的“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一等奖”。

2021年12月,金溪县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涉“古村落”人文遗迹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两被告被判赔人文遗迹修复费用、人文生态资源损失40万元,两被告当庭表示服判。该案的审判,既是对两被告所做行为的否定评价,也是对广大公众人文生态资源权益遭受损害的填补,更在于警示、教育、唤起全体社会成员人文生态资源保护意识,更好地留住历史传承,留住美丽乡愁。

创新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执行方式!江西法院打造多个全国首例典型案例

在2021年5 月召开的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江西高院院长葛晓燕作为中国出席大会的8个高院院长,在会上专题介绍了江西法院生态环境案件裁判规则的探索情况。“三清山巨蟒峰损毁案”刑案、民事赔偿案与九江中院审结的九江市人民政府诉江西某环保公司、杭州某建材公司、李某等7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案等三案,同时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案例数据库并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入选该批公布案例数位居全国第一,向世界展示了江西生态环境司法的生动实践,扩大了江西环资审判品牌的对外影响力。

同时,江西法院注重创新理论研究,探究实践依据。探究委托第三方公益性社会组织监管生态环境修复的理论依据,完成民建中央法制委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创新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管理和监督使用模式研究》,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修复机制研究》作为省法院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生态环境修复环资案件执行机制调查与思考》一文获“全国法院2021年度优秀应用法学论文评选活动”一等奖;探究将生态修复情况作为量刑酌定情节的理论依据,中标最高法院2021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关于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修订实证研究》;探究跨行政区划流域法庭集中管辖的理论依据,召开全省环资审判座谈会暨流域法庭工作推进会,对流域法庭集中管辖进行了专题研究。

此外,继续推进环资审判机制创新,强化环资专业审判。创立长江中下游跨省生态环境司法协作机制,加强跨省协作,与安徽、湖北、湖南等地法院签订《协议》,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继续完善地域管辖与流域(区域)集中管辖并行的环资审判机构体系,在建成“一江一湖五大河流”七个流域环资法庭、庐山、仙女湖两个区域环资法庭的基础上,2021年新建成东江源流域环资法庭、龙虎山环资法庭,形成流域(区域)一体化司法保护格局。完善环资案件归口审理,统一“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环境司法新理念,在全省实行环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或“二合一”“四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延伸至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执行。创立多个环资司法保护基地、宣传教育基地、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先后创立了“鄱阳湖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江西环境资源审判(西海)展示馆”“江西环境资源审判(三清山)展示馆”“铜鼓红豆杉博物馆”、“黄乐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等,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增强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来源: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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