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文书
(示范文本2022版)
目 录
1.关于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适用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2.关于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适用业主提出申请)
3.关于组织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函(适用住建主管部门联系街道或乡镇)
4.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通知
5.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产生办法的通知
6.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业主代表推荐表
7.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8.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通知
9.关于《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
10.关于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确认问题的通知
11.关于征求《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意见的通知
12.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单
13.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14.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
15.业主大会会议决议
16.关于业主大会成立的通知
17.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使用情况的说明
18.关于业主委员会相关事宜的通知
19.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决定物业项目的管理方式)
20.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选聘物业服务人员)
21.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决定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
22.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样本)
23.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资格)
示范文本一
关于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
(适用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
宜昌市区(县、市)街道(乡、镇)路(街、巷)号 (物业区域名称),物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现已交付房屋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占物业总建筑面积的%(或首套房屋于年月日交付至今已满两年;或已交付房屋套,占本物业区域房屋总套数的%),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特提出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申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人:(建设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示范文本二
关于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
(适用业主提出的申请)
(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
宜昌市区(县、市)街道(乡、镇)路(街、巷)号 (物业区域名称),物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现已交付房屋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占物业总建筑面积的%(或首套房屋于年月日交付至今已满两年;或已交付房屋套,占本物业区域房屋总套数的%),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特提出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申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申请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签名表
申请人:年月日
附件:
文本三
关于组织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函
(适用与住建主管部门联系的街道或乡镇)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宜昌市区(县、市)街道(乡、镇)路(街、巷)号 (物业区域名称),物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现已交付房屋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占物业总建筑面积的%(或首套房屋于年月日交付至今已满两年;或已交付房屋套,占本物业区域房屋总套数的%),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根据 (建设单位名称) 〔或(业主姓名)等名业主〕申请,请贵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筹备成立业主大会。
特此函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名称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示范文本四
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规定,经(建设单位或业主)的申请,经核查,宜昌市区(县、市)街道(乡、镇)路(街、巷)号 (物业区域名称)已符合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现将组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属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业主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人数为单数,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和业主、居(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的代表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
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长由 (属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请本小区内的广大业主积极推荐能够认真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并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业主参加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共同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月日
示范文本五
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产生办法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就本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成、筹备组业主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备组的组成:
1.由业主代表人、建设单位代表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人、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代表人,共人组成。
2.筹备组组长由 (姓名)同志担任。
二、筹备组业主代表应当是本小区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临时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
三、筹备组业主代表的产生:
(一)采用下列第项方式分配筹备组业主代表名额:
1.以幢为单位,从该幢业主中推选产生 名代表;
2.以单元为单位,从该单元业主中推选产生 名代表;
3.以楼层为单位,从该楼层业主中推选产生 名代表;
4.划分为个推荐区域,从每个推荐区域业主中各推选名代表,共计产生名代表。其中:住宅类型名代表(别墅名代表,公寓名代表,其他物业名代表),非住宅类型名代表(商业物业名代表、办公物业名代表、其他物业名代表);
5.。
(二)采用下列第项方法产生筹备组业主代表:
1.根据约定的业主代表名额分配方式,在各自区域业主自愿报名参加的基础上,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向各自区域业主发放推荐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根据符合业主代表约定的条件和人数及各推荐区域内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的多少确定筹备组业主代表;
2.根据约定的业主代表名额分配方式,在各自区域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根据符合业主代表约定的条件和人数确定筹备组业主代表;
3.。
四、筹备组业主代表缺额的,采用下列第项办法补充:
1.在缺额业主代表所在推荐区域内,再次推荐产生,如该推荐区域内无被推荐人或被推荐人数不足缺额数的,则在整个小区内推荐,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符合业主代表约定的条件和人数及推荐票多少依次产生;
2.。
五、请有意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业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到 (地点)现场报名或领取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业主代表报名表,并于年月日时前交至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业主代表报名表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月日
附件:
示范文本六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业主代表推荐表
编号:
1.请对以上业主进行推荐,并在推荐人对应的意见栏划“√”;
2. “√”推荐意见数不得超过上述应推荐数;
3.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要求字迹清楚,符号准确,票面清洁。
推荐业主签名: 推荐业主专有部分坐落:
推荐时间:年月日示范文本七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规定,按照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产生办法,确定以下人作为 (物业区域名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现将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注:请在备注栏填写代表成员来源(分别是街道、乡镇或社区、建设单位、业主代表)
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认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起草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月日
示范文本八
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经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 (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或电子投票)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表决《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二)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
二、会议表决规则
详见《 宜昌市(物业区域名称)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 会议时间和地点
定于年月日 午时在(详细地址)召开。投票表决时间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四、其他事项
(一)请全体业主为本物业区域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携带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踊跃参加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二)因故不能参加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投票表决的业主,可以委托他人参加会议投票表决。业主委托他人参加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投票表决的,被代理人应当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投票表决时,应当向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提交委托书,出示被代理人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
(三)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情况由 (属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受其委托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名称)进行监督。
本次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物业区域名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推荐表,根据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年月日
(注:该内容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公布)
示范文本九
关于《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规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结合本物业区域的实际,起草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物业区域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需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暂按《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实施,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后确认。
附件:1.《宜昌市(物业区域名称)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2.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推荐表(组织推荐用)
3.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推荐表(业主联名推荐用)
4.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自荐表
(物业区域名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推荐表,根据被推荐人所得年月日
(注:该内容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公告)
附件2:
时间 年月日时
附件3: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推荐表(业主联名推荐用)
交表时间 年月日时
附件4:
时间 年月日时
示范文本十
关于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确认问题的通知
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规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对本物业区域内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进行了确认,现通知如下:
一、业主身份的确定:
(一)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
(二)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尚未登记取得所有权,但基于买卖、赠与、拆迁或者征收补偿等法律行为(旨在转移所有权),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人,认定为物业服务关系中的业主。
二、业主人数的确定: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本小区的业主总人数为。
三、业主专有部分面积的确定: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本小区的建筑物总面积为。
(物业区域名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年月日
(注:该内容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公告)
示范文本十一
关于征求《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意见的通知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经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草拟,现将本物业区域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予以公布,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筹备组于上述时间的上(下)午时至时,在本物业区域 (地址)受理业主的咨询,并接收书面意见。
为能更广泛地听取业主意见,筹备组还以、等方式将《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告知不住在本物业区域的业主,征求其书面意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1.《管理规约》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4.《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物业区域名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推荐表,根据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年月日
示范文本十二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单
根据《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在业主自荐和他人推荐的基础上,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布如下: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物业区域名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推荐表,根据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年月日
(注:该内容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公告)
附件:
1.此表(除资格审核意见)须由本人填写;
2.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包括:①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②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等;③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关于房屋权属确认的法律文书。④房屋权属继承或者受遗赠的公证书。
示范文本十三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
编号:
(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业主姓名(名称):;联系电话:;
专有部分坐落:;物业类型: (住宅或非住宅);
代理人:;代理人联系电话:。
事 项 | 表决意见,请在以下每个事项的三项中 选择其中一项( √ ),多选无效 | ||
《管理规约(草案)》 | 同意 ( ) | 反对 ( ) | 弃权 ( ) |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 同意 ( ) | 反对 ( ) | 弃权 ( ) |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 同意( ) | 反对 ( ) | 弃权 ( ) |
《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说明:
1.请对以上事项进行表决,在其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
2.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3.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委托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
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投票人签名: 填写时间:年月日
表决票存根编号:
业主专有部分坐落:; 领票人签名:;
领票人联系电话:; 领票时间:。
表决议题: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示范文本十四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编号:
(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
业主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专有部分坐落:; 物业类型: (住宅或非住宅);
1.请对以上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进行表决,在其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
2.本次应选名额为名,选择“同意”意见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数;
3.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4.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被代理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投票人签名: 填写时间:年月日
表决票存根编号:
业主专有部分坐落:; 领票人签名:;
领票人联系电话:; 领票时间:。
表决议题: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
示范文本十五
业主大会会议决议
(第次会议)
(物业区域名称)第次业主大会会议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 (地点)举行。会议对《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会员选举办法(草案)》《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进行了表决,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届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名称)对本次会议表决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会议决议公布如下:
一、会议(通过或未通过)《管理规约(草案)》、(通过或未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通过或未通过)《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通过或未通过)《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二、会议(选举产生或选举未产生)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候补委员:、、。
特此公告。
附件:1.《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会员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表决结果统计表
2.第届业主委员会选举表决结果统计表
(物业区域名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年月日
附件1:
《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表决结果统计物业区域业主投票权总人数人,建筑物总面积M2。本次参与《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表决人数合计人,占业主总人数%,专有部分面积合计M2,占建筑物总面积%。应发表决票张,实发表决票张,回收票张(其中无效票张),未回收票张。
附件2:
业区域业主投票权总人数人,建筑物总面积M2。本次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表决人数合计人,占业主投票权总人数%,专有部分面积合计M2,占建筑物总面积%。应发表决票张,实发表决票张,回收票张(其中无效票张),未回收票张。示范文本十六
关于业主大会成立的通知
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名称)的指导监督和区(县、市)住建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物业区域名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举行,会议采用了 (书面征求意见或集体讨论或电子投票)形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本物业区域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本小区业主大会自年月日依法成立。
特此通知。
附件:1.《管理规约》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4.《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5.首届业主委员会名单
(物业区域名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年月日
附件5:
文本十七
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使用情况的说明
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本物业区域建设单位为(物业区域名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名称的工作经费共计人民币元,至年月日业主大会依法成立,经费具体使用情况:,结余元。
(物业区域名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年月日
示范文本十八
关于业主委员会相关事宜的通知
第届业主委员会于 年 月 日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产生主任和副主任,并对业主委员会委员进行工作分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分工
主任:(姓名) ,职责:;
副主任:(姓名) ,职责:;
委员:(姓名) ,职责:;
(姓名) ,职责:;
候补委员:(姓名) ,(姓名) 。
二、办公地点
三、联系电话
(物业区域名称)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年月日
示范文本十九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编号:
(决定物业项目的管理方式)
业主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专有部分坐落:; 物业类型: (住宅或非住宅);
代理人:; 代理人联系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1.请对以上物业项目管理方式进行表决,在其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
2.本物业区域只能确定一种管理方式,“选择”意见数不得超过一个;
3.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4.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被代理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投票人签名: 填写时间:年月日
表决票存根编号:
业主专有部分坐落:; 领票人签名:;
领票人联系电话:; 领票时间:。
表决议题:决定物业项目的管理方式
示范文本二十
示范文本二十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编号:
(选聘物业服务人)
业主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专有部分坐落:; 物业类型: (住宅或非住宅);
代理人:; 代理人联系电话:。
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确定以下家物业服务人为表决对象
1.请对以上事项进行表决,在其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一个物业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人实施物业管理,表决意见只能为单一选项;
2.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3.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被代理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
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5.物业服务合同内容详见公告。
投票人签名: 填写时间:年月日
表决票存根编号:
业主专有部分坐落:; 领票人签名:;
领票人联系电话:; 领票时间:。
、业服务企业为表决对象, 。 表决议题:选聘物业服务人
示范文本二十一
示范文本二十一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
编号:
(决定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
业主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专有部分坐落:; 物业类型: (住宅或非住宅);
代理人:; 代理人联系电话:
1.请对以上事项进行表决,在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
2.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3.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被代理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
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5.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草案)内容详见公示。
投票人签名: 填写时间:年月日
表决票存根编号:
业主专有部分坐落:; 领票人签名:;
领票人联系电话:; 领票时间:。
表决议题:决定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二十二
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
(样本)
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持小区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管理规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行驶规定
1.吨(含)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座(含)以上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2.车辆在小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公里;
3.禁止鸣笛、练车等影响或危害业主生活秩序的行为;
4.。
二、停放规定
1.小区临时停车位采取 (方式)停放;
2.外来车辆 (可以或不得)进入小区;
3.拥有车库或车位的车辆 (可以或不得)占用临时停车位;
4.凡进入小区的车辆要停放到车库、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
5.防盗报警器应尽量使用静音,以免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
6.。
三、收费规定
1.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2.停车收费标准:;
3.允许外来车辆进入的,外来车辆收费标准:;
4.执行公务或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特殊车辆免费。
四、其他规定:。
示范文本二十三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编号:
(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资格)
业主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专有部分坐落:; 物业类型: (住宅或非住宅);
代理人:; 代理人联系电话:
1.请对以上拟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资格进行表决,在其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
2.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3.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被代理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
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投票人签名: 填写时间:年月日
表决票存根编号:
业主专有部分坐落:; 领票人签名:;
领票人联系电话:; 领票时间: 。
表决议题: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