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财经资讯 >

通辽社保年审(通辽社保年审电话)

2023-05-04 12:50:09 财经资讯 阅读 0

Bitget下载

注册下载Bitget下载,邀请好友,即有机会赢取 3,000 USDT

APP下载   官网注册

市直所属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征收工作的通知》(内残联发〔2022〕34号)文件要求,现就2022年审核征收2021年度所属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市直所属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

各用人单位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保障金。

计算公式为:保障金年缴纳额=(2021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1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21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含)—1.5%(不含)之间的,按应缴费额的50%征收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的90%征收保障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总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平均工资达不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用人单位平均工资审核征收。

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协调一致后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将残疾人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残疾人联合会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开展动态管理和监控。

二、审核及征收工作流程

有残疾职工的用人单位登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系统或到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审核流程见附件);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自主申报缴纳。

三、用人单位办理审核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从业残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单位与从业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正本,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在编的残疾职工编制本。

5.从业残疾人发放工资及已缴纳社保、医保纸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提供残疾人与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正本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四、审核时间及地址

有残疾职工用人单位审核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9月30日;

审核地址:通辽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大厅(通辽市残疾人联合会8楼810室)

未安置残疾人就业及安置残疾人未达比例的用人单位缴费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缴费地址:用人单位主管税务机关

五、处理措施

用人单位在2022年10月31日前未缴纳保障金的,逾期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的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对主管税务机关公示后一年内仍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应将其推送至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市残联联系人:吴 琼 李东峰

联系电话:0475-2730878

科区税务局联系人:张姗姗

联系电话:15894882812

开发区税务局联系人:吴凯娟

联系电话:13500638826


附: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流程图

2.网报系统办理流程图(企业操作端)



通辽市残疾人就业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

服务中心 税务局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

关于开展2022年审核征收2021年度所属期残疾人保障金工作的公告

附件2:

关于开展2022年审核征收2021年度所属期残疾人保障金工作的公告

相关内容

通辽社保年审(通辽社保年审电话)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