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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st交易所官网(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4-19 08:58:43 财经资讯 阅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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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闫忠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持有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8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专注做好数据库”的初心,致力于数据库领域的自主研发、销售和服务。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完善,增加“软件开发”,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021年12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25,752,890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7,528,900股变更为283,281,79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7,528,900元变更为人民币283,281,790元。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持有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该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83,281,790股变更为283,231,79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83,281,790元变更为283,231,790元。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孟亚楠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21年1月2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1年1月20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3、2021年2月4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1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1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6、2021年4月15日及2021年5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257,55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51,000.00元。

7、2021年7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完成了本次回购注销。

8、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持有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257,55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51,000.00元,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5月21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激励计划》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公司进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时,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不再发放对应现金股利。

综上可得,公司无需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仍为6.87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授权事项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拟回购资金总额为343,500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相关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283,281,790股减少为283,231,790股。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不再具备解除限售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2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0,0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办理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及公司减资程序,并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0,000股。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83,281,790股变更为283,231,79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83,281,790元变更为283,231,79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方式申报,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2、申报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01室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10-62672218

5、传真号码:010-82838100

6、邮政编码:100083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3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22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疫情期间,公司呼吁广大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行使股东权利。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现场/书面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韩裕睿

联系电话:010-62672218

联系传真:010-82838100

电子邮箱:ir@vastdata.com.cn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海量数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海量数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原因如下:

一、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专注做好数据库”的初心,致力于数据库领域的自主研发、销售和服务。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完善,增加“软件开发”,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2021年12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25,752,890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7,528,900股变更为283,281,79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7,528,900元变更为人民币283,281,790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4日公司于指定行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持有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该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83,281,790股变更为283,231,79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83,281,790元变更为283,231,790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三、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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