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本期新收的案件
有哪些被执行人
有你认识的吗?
案号 | 执行依据主文 | 执行主体 |
(2019)闽0581执4418号 | 偿还货款1100224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福建省大森布业贸易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泉州市财俊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林丽明 |
(2019)闽0581执4419号 | 施子安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黄世炎借款40000元,并支付自2016年7月14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 申请执行人:黄世炎; 被执行人:施子安 |
(2019)闽0581执4420号 | 偿还货款237275元 | 申请执行人:石狮市阔港五金厂; 被执行人:施芳腊 |
(2019)闽0581执4421号 | 偿还货款1800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黄阭量; 被执行人:周崎松 |
(2019)闽0581执4422号 | 支付货款1990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王明发; 被执行人:蔡忠煌 |
(2019)闽0581执4423号 | 偿还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蔡世雄; 被执行人:熊才华 |
(2019)闽0581执4424号 | 偿还借款本金2689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分行; 被执行人:林福星 |
(2019)闽0581执4425号 | 偿还借款本金4026.04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分行; 被执行人:丁浩勇 |
(2019)闽0581执4426号 | 偿还借款本金9170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分行; 被执行人:黄振华 |
(2019)闽0581执4427号 | 偿还借款本金260688.65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分行; 被执行人:王维坛 |
(2019)闽0581执4428号 | 偿还借款本金420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分行; 被执行人:兰强 |
(2019)闽0581执4429号 | 偿还借款本金1250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分行; 被执行人:王良发 |
(2019)闽0581执4430号 | 偿还借款本金8297.85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分行; 被执行人:苏永楚 |
(2019)闽0581执4431号 | 支付货款9000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苏清仰; 被执行人:刘勇 |
(2019)闽0581执4432号 | 支付费用共计173162.46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李红刚; 被执行人:张治海 |
(2019)闽0581执4433号 | 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 | 申请执行人:邱金法; 被执行人:施清华 |
(2019)闽0581执4434号 | 支付9855元 | 申请执行人:郭振辉; 被执行人:柯美玲 |
(2019)闽0581执4435号 | 支付货款440138.4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邱飞挺; 被执行人:晋江市华源纸业有限公司 |
(2019)闽0581执4436号 | 支付货款44214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蔡火强; 被执行人:林志釿 |
(2019)闽0581执4437号 | 偿还借款本金56848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泉州辉煌四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吴兆豪 |
(2019)闽0581执4438号 | 偿还借款本金9740390.48元、4988000元、334500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分行; 被执行人:蔡友凯,石狮龙祥制革有限公司,石狮市凯祥漂染有限公司,曾秀霞,石狮市亿祥染整有限公司,石狮集祥染织有限公司,蔡振明 |
(2019)闽0581执4439号 | 偿还借款本金19188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王浩杰; 被执行人:郑旭 |
(2019)闽0581执4441号 | 偿还借款本金15元 | 申请执行人:赵梓茜; 被执行人:林远霞,谢炯峰,郭永建 |
(2019)闽0581执4442号 | 支付货款17万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蔡华超; 被执行人:刘勇 |
(2019)闽0581执4443号 | 支付货款2355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蔡火强; 被执行人:徐伟新 |
(2019)闽0581执4444号 | 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谢文质; 被执行人:吴鸿图 |
(2019)闽0581执4445号 | 支付货款39180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石狮市益霖纺织布行; 被执行人:杨明议,石狮市威奇马克服装制造有限公司 |
(2019)闽0581执4446号 | 支付工资600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李佑见; 被执行人:石狮市华联超市有限公司 |
(2019)闽0581执4447号 | 偿还借款本金39万元、利息6万元,及以本金39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付自2016年9月22日期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 | 申请执行人:吴金升; 被执行人:潘志兴 |
(2019)闽0581执4448号 | 蔡美丽每月可以探望婚生女蔡静雯、蔡静淇一次(当天下午送回) | 申请执行人:蔡美丽; 被执行人:蔡志向 |
(2019)闽0581执4450号 | 支付抚养费104000元及自2019年5月3日起每月15日前至9月15日的抚养费5000元 | 申请执行人:蔡燕云; 被执行人:洪传棍 |
(2019)闽0581执4451号 | 支付货款73985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泉州新力彩印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林荣志 |
(2019)闽0581执4452号 | 偿还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杨聪沛; 被执行人:洪维祝 |
(2019)闽0581执4453号 | 支付货款333601.2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石狮市经天纺织贸易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蔡文永 |
(2019)闽0581执4454号 | 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吴国岁; 被执行人:何福李 |
(2019)闽0581执4455号 | 偿还借款25000元 | 申请执行人:李堰; 被执行人:蔡小闯 |
(2019)闽0581执4456号 | 偿还信用卡透支产生的本金19658.17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 被执行人:刘东林 |
(2019)闽0581执4457号 | 偿还借款本金511047.07元及截至2016年12月14日的利息、罚息37208.51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 被执行人:陈雅玲,泉州百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洪超恒 |
(2019)闽0581执4458号 | 支付货款7590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石狮市顺锋服饰批发行; 被执行人:陈剑琴,吴辉澎 |
(2019)闽0581执4459号 | 偿还借款本金230万元及利息、律师费4万元 | 申请执行人:王鑫坛; 被执行人:李雪蓉,王舒琦,蔡志斌,蔡志峰 |
(2019)闽0581执4460号 | 偿还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孙祝清; 被执行人:黄木桦 |
(2019)闽0581执4461号 | 偿还借款本金22000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张宏文; 被执行人:张诗向 |
(2019)闽0581执4462号 | 支付货款19527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林艺葵; 被执行人:吴园 |
(2019)闽0581执4463号 | 支付货款293608.93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永恒祥纺织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李绍斌,石狮市李林轻纺贸易有限公司 |
(2019)闽0581执4464号 | 偿还借款本金5155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林荣钦; 被执行人:王清育 |
(2019)闽0581执4465号 | 偿还借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孙庆泉; 被执行人:翁祖棋 |
(2019)闽0581执4466号 | 偿还担保的借款3000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王革; 被执行人:蔡小红 |
(2019)闽0581执4467号 | 支付货款88354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蔡建培; 被执行人:蔡炳辉 |
(2019)闽0581执4468号 | 支付货款113049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溢纶(福建)纺织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李大杰 |
(2019)闽0581执4469号 | 偿还借款本金26万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林朗次; 被执行人:施国强 |
(2019)闽0581执4470号 | 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 | 申请执行人:吴雄雄; 被执行人:蔡奕义 |
(2019)闽0581执4471号 | 偿还货款6456.45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张明追; 被执行人:巢正平 |
(2019)闽0581执4472号 | 支付货款88419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石狮市立诚服装辅料商行; 被执行人:雷勇华 |
(2019)闽0581执4473号 | 支付货款136108.71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石狮市立诚服装辅料商行; 被执行人:郑建南,石狮市康城服装有限公司 |
(2019)闽0581执4475号 | 支付货款239419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石狮市立诚服装辅料商行; 被执行人:许炳高 |
(2019)闽0581执4476号 | 支付货款78573.1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石狮市立诚服装辅料商行; 被执行人:郭冬华 |
(2019)闽0581执4477号 | 支付货款64067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石狮市立诚服装辅料商行; 被执行人:林小保 |
(2019)闽0581执4478号 | 支付货款48520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石狮市立诚服装辅料商行; 被执行人:詹道进 |
(2019)闽0581执4479号 | 偿还借款10000元 | 申请执行人:林丽贤; 被执行人:杨永胜,何梅平 |
(2019)闽0581执4480号 | 偿还借款本金5136974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张佳雄; 被执行人:李晓冬 |
(2019)闽0581执4481号 | 支付货款11063元及利息 | 申请执行人:泉州天行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湖南甲贤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相关规定,现责令下列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是申报财产,并自即日起三日内主动到法院执行服务中心领取执行通知,逾期,视为送达。
逾期未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并对其持有的出入境证件予以宣布作废(请注意:即便是履行后解除限制出境措施,原有出入境证件也无法直接恢复有效,而是需要重新办理证件,后果很严重,请被执行人三思!!!)、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拍卖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拘留被执行人等执行措施。执行通知书、报告 财产令、执行告知书请参阅:http://shixin.ssfy.gov.cn。联系电话:0595-88617902。(本期执行依据主文内容较长,请自行访问执行文书公开网获取详细内容)
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