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起,保险国家阶段性企业工伤险优惠期结束,工伤缴费比例由原来优惠20%恢复至正常标准,即是恢复至0.4%。 工伤保险费用由企业缴纳,职工个人不需交纳。
2021年5月起,北京统一城镇社保和农村社保的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单位和个人各缴纳0.5%,即是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比例由8:2调整为5:5。
在北京市就业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与城镇职工按相同条件及程序申领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